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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以後;退房時間:翌日上午11:00以前。 
◎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 
◎為維護住宿環境,室內請勿吸煙(以免觸動消防設備),請勿攜帶寵物,不便處請見諒。 
◎為維護住宿環境,加床 / 人請事先告知。 
◎加人/ 加床:加床每人800元,加人不加床每人500元( 費用包含早餐及清潔費 );110 cm 以下兒童免費(每房限一人)。農曆春節加床/800元,加人/500元。 
◎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 
◎晚上22:00後,房內請勿喧嘩,以免影響其他旅客住宿品質,謝謝您。 

 

 退費/延期說明  

依照交通部觀光局99年1月13日,交路字第0990000402號函發布下列規定:   
旅客解約時,民宿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:   
◎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,退還已付訂金100%。  
◎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,退還已付訂金 70%。
◎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,退還已付訂金 50%。
◎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,退還已付訂金 40%。
◎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,退還已付訂金 30%。
◎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取消者,退還已付訂金 20%。
◎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,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

※ 如於住宿日一週前告知,亦可選擇將訂金保留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
※ 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 經宜蘭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選擇退還訂金或延期住宿,延期住宿者將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
※ 退還訂金時會扣除相關匯款手續費後將餘款匯回。

 

  注意事項  

◎預訂春節客房,請預付房價全額之訂金,謝謝您。 
◎匯款銀行:玉山銀行 - 羅東分行 
◎戶  名:蘇弘平 
◎代  號:808 
◎帳  號:0451-979-037866 
◎訂房步驟:

1.以電話預約房間。( 訂房請於2日內預付五成訂金,如未付訂金恕不予保留客房 )
2.到銀行匯款或是以ATM提款機轉帳
3.匯款後請LINE收據並註明( 姓名、日期、電話、房型 ),以便為您查詢款項是否轉帳成功,謝謝您。

PS:付訂金傳LINE後一定要電話再做確認。